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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街持枪绑人敲诈赎金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53 潇湘晨报

  为非法牟取钱财,胆大包天的冯怀东等5人在长沙市城南中路公然持枪将素不相识的向某从其车中拖出来,绑架至雨花区黎托乡僻静地段,并多次将受害人转移藏匿地点,朝其朋友索要13万元赎金。案发后,冯等3人被警方抓获。去年12月,雨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冯怀东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两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获重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去年6月中旬,冯怀东向李少友提出“绑架有钱人作为人质索要赎金”,二人一拍即合,并纠集黄昆龙、范新隆(外号“傻别”,在逃)及郑虎(外号“胡子”,在逃),各自出资2000元购买了一辆牌号为湘AB0961的白色面包车。

  冯怀东还准备了作案用的胶带纸、手套、手铐等物品,李少友则准备了非法持有的“仿六四”式手枪1支。去年7月初,5人数次在晚上驾车外出寻找作案对象。

  7月11日凌晨4时许,冯等5人窜至长沙市城南中路129号“三川”休闲中心门口,见牌号为湘AH0367的“丰田花冠”小车车窗未关,向某在车内睡觉。冯伙同4人采取持枪威胁等手段,将向某强行从“丰田花冠”小车抬至白色面包车上,用胶带纸封住其嘴,用手铐铐住其双手,将车开往雨花区黎托乡僻静地段,抢走向某的金项链、手机、200多元现金等财物。

  与向某同行的朋友陶某、徐某等人从该休闲中心出来后,见向的车内无人,但向的皮鞋遗留在车上,当即打电话给向某。冯等人遂要向某告知陶某出事了,并要陶在规定时间内交出13万元赎金。

  冯等人还在向的皮包中搜出

银行卡一张,查得卡上有7万余元存款。但冯害怕银行摄像不敢取款,便将银行卡和向的身份证放置在侯家塘立交桥靠近建设银行边的一个花坛内,电话通知陶某代为取款,以凑足13万元。随后,5人将向某先后转移至开福区马栏山安置小区、御景龙
别墅
区、万家丽小区、明天世纪花园及附近山头等处停留、藏匿,并持“仿六四”手枪、砍刀威胁,声称不交钱就要将向某杀害。

  当晚11时40分许,冯等人在荷花路扬帆花园D-4栋东侧等候陶某交付赎金时遭民警围捕,向某被解救。 陈 璇 潘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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