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对公车实行汽油限量消耗 行政长官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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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0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 公车随便跑、不计成本的现象不能再存在下去了,从今年起,澳门对公车实行汽油限量消耗。这是1月3日公布的一项经行政长官批准的行政法规规定的。 这项名叫《澳门特别行政区车辆的取得、管理及使用》的行政法规规定,所有公共实体车辆(行政长官及政府主要官员的供个人使用的车辆及用作往返澳门与凼仔、澳门与路环的车辆不适用于上述规定)年度燃料消耗量限度为:汽缸容积不超过1300c.c.者,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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