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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燃放礼花弹被炸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0: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韩金星)昨天,市烟花办证实,1月2日晚间,一男子酒后在通州区运河苑度假村东侧潮白河堤上燃放烟花爆竹时,一枚伪劣礼花弹突然发生爆炸,将这名管姓男子炸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连夜调查,已将出售伪劣烟花爆竹者抓获,同时收缴53箱尚未出售的劣质烟花爆竹。市烟花办再次警示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网点,切勿私自购买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

  1月2日晚11时许,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称通州区263医院内有一男子因燃放爆竹被炸伤,现有生命危险。有关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经医院全力抢救,23时15分许,被炸伤的管某因左臂、腋下、胸部和脸部的伤势过重不治身亡。相关部门立即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据一起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某朋友张某介绍,当天中午11时许,两人在通州区张家湾村一个杂货商店购买了价值200余元的10枚礼花弹和其他烟花爆竹。当晚8时30分许,他们和五六个朋友在通州北关一饭馆喝了点儿酒后,来到运河苑度假村东潮白河大堤上燃放烟花爆竹。管某独自燃放直径4英寸左右的礼花弹,当他放到第3个时,礼花弹突然发生爆炸,管某当即倒地。

  根据张某等人介绍的情况,通州警方连夜找到了向管某等人贩卖烟花爆竹的山东来京人员韩某父子。据两人交代,大约1个多月前,有人上门推销烟花爆竹时,他们私自购进了价值2000余元的53箱烟花爆竹,其中包括礼花弹、闪光雷等法规明令禁止燃放的品种。目前,韩氏父子已被警方依法拘留。

  市烟花办负责人重申:为保证公共安全及燃放者人身安全,市政府已确定了可在本市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有关部门已在五环部分已经营业的销售点配送了大量经过质量检验、安全合格的产品。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识别: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都悬挂有统一制作的销售点标识和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销售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员胸卡。此外,所有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内外包装上均贴有“燕龙”防伪标,揭开后按照提示拨打查询电话便可辨别真伪。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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