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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取公证丈夫也作假 两假丈夫拙劣伎俩逃不过公证员的“火眼金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1:2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记者李冠杰)世事真是无奇不有,丈夫居然也可以造假。近日,市公证处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就识破了两名假丈夫,揭穿两起当事人假借公证名义骗取住房抵押贷款的行为,避免了银行的损失。有关人士提醒市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证处公证员在受理深圳籍妇女林某与其“丈夫”朱某申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公
证业务时,发现朱某所持身份证上的相片与其本人长相并不相符。然而,面对公证员的质疑,朱某却坚称身份证是自己的,并做出一些夸张的举动来掩盖自己的心虚。经验老到的公证员并不为表面现象所蒙蔽,一面核对资料,一面巧妙地与其问话,终于使“丈夫”自露破绽。林某也不得不承认,“丈夫”朱某是她临时找人假冒的。

  家住市区的姚女士急需资金,而因丈夫出了远门,一时不能回家,于是也想到找个假丈夫,通过申办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筹钱这个馊主意。然而当他们“夫妻”俩在售房展销中心办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公证时,公证员发现前来办证的“丈夫”李某除了面部轮廓、嘴巴与身份证里的照片相似外,其他部位都不像。公证员还发现李某与其“母”两人合用一本《居民户口簿》,于是单独与李某进行谈话。“你母亲的姓名是什么?”令人意外的是公证员这个简单的问题却把李某给难住了,露出了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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