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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三情”尽失神秘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5:05 法制早报

  □文/图本报记者张有义

  发自山东德州

  刘梅生前是一位爱写诗的女孩,在她的遗物中,有一首寄往报社尚未发表的诗的原稿,本报特意整理发表了此诗以圆 这位花季少女的诗歌梦——

  《梦断了·情》

  白日梦——虽然是梦,但无悔。梦中有希望,希望梦成真。

  梦碎了——藕断丝还连,梦碎却灰飞烟灭,连幻想也不会了。

  梦醒了——呵呵,原来只不过是一场梦,一场悄然无声地诞生,悄然无声破灭的梦。

  心痛了——心里好痛,像是被针扎,原来我好在乎那个梦,失去他我会心痛。

  心没了——不痛了,因为心没了。心没了,让那梦走了,这样也算美梦成真了,因为心走了,在梦那儿。

  梦——断了。

  一个爱诗女孩梦断车轮下

  飞驰的大型货车一辆接着一辆,一辆赶超一辆,带动着阴冷的气流,气流里裹杂着潮湿枯黄的树叶。这里是山东德州 市的一条主要交通干线,道路两边没有防护装置,晚上没有路灯。

  2005年9月29日凌晨,一场刺骨的秋雨突然而至,淅淅沥沥地冲刷着这条印满黑色辙印的道路。失踪了两天的 16岁少女刘梅(化名)惨不忍睹的尸体在这条道路的中间被发现,半边头颅已不知去向。

  而到记者发稿之前,因为学校与刘梅家长善后事宜的处理分歧,尸体在停尸房已经放了三个多月。

  刘梅之死是车祸,自杀,还是他杀?这些疑团因为缺少直接见证人和可能存在的肇事司机逃逸,紧紧地困扰在每一个 当事人心中,这也成了刘梅父亲最大的心结。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她死亡的前几天,遭遇到了她这个年纪不能承受的事情。

  真挚的友谊在欺骗中丧失

  9月26日晚,喧闹了一天的德州跃华学校渐次恢复了安静。在刘梅寝室,她按照同学的嘱托从校外带回很多女孩子 喜欢的小吃。

  因为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和初三学习的压力,这些小吃着实让这些学生欣喜了一把。

  “这不是10元钱的东西啊?加起来也就9元钱,刘梅你不会贪污了吧?”王丽(化名)看着自己的东西突然指责道 。

  刘梅没有吭声。

  “我的东西好像也不对啊。”另外一名同学开始嚷嚷,“上次放假回家前,不知道谁偷了我的100元钱,回家只剩 了车票,挨了三天饿。是不是也是你啊?”

  刘梅还是没有吭声。

  “说了吧,如果你承认了,我们还是好朋友。”王丽随口说着。

  “我想想。”刘梅端起脸盆进入洗手间。她出来后承认了自己以前“小偷小摸”的行为,并希望得到大家的谅解。

  事实上,那句“如果你承认了,我们还是好朋友”并没有被实现,刘梅得到的是持续了很长时间的责备甚至辱骂和威 胁。

  她躺在自己的床铺上默默承受着。

  萌动的恋情在威胁中迷茫

  熄灯时间到了,生活老师过来催促。

  但小声的责备并没有停止,其中几句被重复了几次的话,可能更加深深刺激了刘梅——“明天我们就把你这些卑鄙的 行为告诉小明!”

  小明是谁呢?

  很多刘梅的同学都知道,小明是她暗恋着的一名同班男生。如果把这些不光彩的事情告诉了他,会怎样呢?我们永远 没有办法得知刘梅当时的心情和想法。

  在刘梅留给小明的遗书中,有这样几句话:相信我,好吗?只要你相信我。我不是小偷,我很善良,我很傻。

  (以上内容按照德州跃华学校常务副校长王凤林讲述整理编辑)

  亲切的母爱在童年里模糊

  9月27日清晨学生们跑早操的时间,班主任发现刘梅不见了。

  经寻找,一名与刘梅关系尚好的学生沈霞给了班主任一张纸条。纸条的前面写着:都是你们逼的!背面写着:死!这 是在刘梅枕头底下发现的。

  为什么她会有这么决绝的决定呢?除了同学友情的丧失,和萌动爱情的迷茫,还有别的原因吗?

  刘梅的父亲回忆说:“刘梅在五岁的时候,因为家庭矛盾,她母亲出走了,至今都没在见过。”

  当得知女儿死亡后,刘梅的母亲来了,哭倒在刘梅的尸体旁边。也许这是母女最后一次相见了吧,但刘梅永远看不见 母亲了。

  这么多年来,刘梅没有了母爱。这么多年来,她想她的母亲吗?

  梦断了

  9月27日,刘梅往学校打过两次电话。一次是找小明,另一次是找沈霞。小明没有接到电话,沈霞告诉刘梅:“快 回来吧,大家找你都快找疯了!”

  “我正准备坐回德州的车,你们放心吧!”这句话成了刘梅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9月28日,跃华学校副校长王凤林查到了这两个电话的确切位置,德州郊区一个叫“土桥”的地方。在通知刘梅家 属后,他们同时赶往那里,但一无所获,只是从电话厅的经营者那里得知,确实有个小女孩来过这里。

  直到当夜八九点钟,人们才无奈地离开。刘梅父亲久久地徘徊在这个地方,他想找到哪怕孩子的一个熟悉的足印都行 ,但是没有。

  在整理刘梅遗物时,她的父亲发现了刘梅还没有发表的一首诗,题目是《梦断了·情》。

  刘梅是一个爱诗的女孩儿,爱诗的女孩儿就爱做梦,但这梦、这诗却是如此悲凉。

  解读:善后事宜谁有责

  王凤林副校长搜集了很多关于学校法律责任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案例,他对刘梅死亡事件中学校的法律责任问题认识很 清楚——学校责任很小。

  刘梅的父亲说,学校在刘梅出事前是有责任的。第一,刘梅出走后曾经留下纸条,班主任没有及时将这一重要线索通 知家长,造成家长没有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没有通过更有效的手段处理问题。第二,跃华学校是一所全封闭管理的学校,其 承担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风险应当大于普通学校。

  这种分歧导致刘梅的尸体至今停放在停尸房。

  北京嘉和律师事务所覃华律师认为,根据国家《未成年保护法》规定,学校负有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犯的责任,本案 是学校明显未尽职责范围内的保护义务造成的。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学校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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