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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一名男子放伪劣礼花弹被炸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6: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蔷)1月2日晚一男子酒后在通州区运河苑度假村东侧河堤上燃放烟花爆竹时,被一枚突然发生爆炸的伪劣礼花弹当场炸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今天记者从市烟花办获悉,出售伪劣礼花弹的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同时收缴52箱尚未出售的劣质烟花爆竹。市烟花办再次警示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正规销售网点,切勿私自购买禁止燃放的礼花弹。

  1月2日晚11时许,一张姓男子向“110”报警称,通州区263医院内有一男子因放爆竹被炸伤,现有生命危险。经过医院全力抢救,晚11时15分许,44岁的管某因左臂、腋下、胸部和脸部的伤势过重不治身亡。相关部门立即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与管某一起燃放烟花爆竹的朋友张某对记者说,当天中午11时许,张某、管某两人在通州区张家湾村一个杂货商店购买了价值200余元的10枚礼花弹和其他烟花爆竹。当晚8时30分许,两人和五六个朋友来到运河苑度假村东潮白河大堤上燃放烟花爆竹。管某独自燃放买来的直径4英寸左右的礼花弹,当他放到第3个时,礼花弹突然发生爆炸,管某当即被炸倒在地。

  根据张某等人介绍的情况,通州警方连夜找到了向管某等人贩卖烟花爆竹的山东来京人员韩某父子。据父子俩交代,大约1个多月前有人向他们推销烟花爆竹,并声称“浏阳的货,挺好的”。父子俩为了元旦、春节期间多挣点钱,便私自购进了价值2000余元的53箱包括礼花弹、闪光雷等国家明令禁止燃放品种的烟花爆竹。民警在杂货店查获了53箱制作粗糙、质量低劣的烟花爆竹。目前,韩某父子已经被警方依法拘留。

  市烟花办负责人表示,限制燃放品种并不是要剥夺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乐趣,有关部门已经购进了大量经过质量检验、安全合格的烟花爆竹。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必须张挂统一制作的销售点标识,经营场所内必须张挂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销售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员胸卡。此外,所有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内外包装上均贴有“燕龙”防伪标,揭开后按照提示拨打查询电话便可辨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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