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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岳飞夫人铜像窃贼受审 7名被告为湖南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01 东方今报

  今报开封讯 开封市朱仙镇岳飞庙“岳飞夫人”铜像被盗案曾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下午,开封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戴志钢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开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戴志钢、喻新春、郑慰聪、郑跃新、刘文辉、唐万华、刘达仁7名被告人均为湖南人。

  被告人刘文辉曾于2003年在开封市开了一家打金店,其间,他到朱仙镇岳飞庙游玩时,发现庙内存放有岳飞及“岳飞夫人”铜像。

  2004年春节过后,被告人刘文辉、戴志钢等人预谋偷“岳飞夫人”铜像。2005年4月7日晚,他们进入岳飞庙,用绳子将“岳飞夫人”铜像捆好后从庙北门抬出,将铜像盗走后,放在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唐万华家中藏匿。

  随后,被告人刘达仁在明知是被盗物品的情况下,以83800元的价格将该铜像买下。被告人唐万华得“租车费”3800元。除去其他费用,张萼垂(在逃)得赃款28900元,其余每人得赃款8900元。

  2005年5月13日,“岳飞夫人”铜像被开封警方追回,发还给开封县岳飞庙管理处。

  为给犯罪分子定罪量刑,开封县司法机关依法对铜像进行了文物鉴定。文物专家发现,被盗的铜像背后刻有铭文,记载得非常清楚,寝殿中的“岳飞夫妇”铜像其实是东岳圣公圣母铜像。

  之前,该铜像背后的铭文被人用水泥封上,一直以“岳飞夫人”的名义与岳飞像供奉在一起。由于这个原因,岳飞庙门口的简介上也一直写着这两尊铜像为全国仅存的“岳飞夫妇”铜像。经鉴定,失窃的东岳圣母铜像为国家二级文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志钢、喻新春、郑慰聪、郑跃新、唐万华、刘文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国家二级文物,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故意犯罪,他们分别被判处10~3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5万元~2万元。被告人刘达仁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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