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八小时外管理规定 江苏规定民警结婚买房须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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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1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南京晨报》报道,新年伊始,江苏省公安厅重新修订下发民警八小时外管理规定。根据这一新规定,民警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个人买房买车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须向组织报告。 江苏省公安厅从严管理队伍,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根据《规定》,民警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向组织报告:凡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钱物无法退回或推辞不掉的,应及时报告,并将钱物上交;建立婚姻关系或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直系亲属涉嫌犯罪或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本人建房、买房或购买汽车等重大经济活动的;被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