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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小毛病花了大价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32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苗迎杰

  商家追求利润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不顾消费者病情而一味地夸大其词,只顾赚钱可就有点不是那么回事了吧。哈市消费者马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不仅买了好多药病没治好,还差点弄得“妻离子散”!马先生的“奇遇”提示了消费者,面对药店营业员的巧舌如簧,有病还是先看医生再买药吧!

  下体长疱药店买药

  采访中,马先生告诉记者,“十一”长假中的一天,他和朋友在一家浴池洗澡,可洗完回家第二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生殖器上长了一个小疱。本想把此事告诉妻子,可马先生却犹豫了:“本来因为去洗澡,就已经和妻子吵了一顿,要再让她知道,洗完澡后,还出了毛病,这还不得跟我没个完。我当时就觉得可能是有些炎症,到药店买点药吃完就没事了。”随后,马先生独自一人来到一家药店。

  在药店转悠半天后,马先生总觉得难以启齿。这时柜台的营业员看出他的心思,便询问他想买些什么药,是不是不太好出口啊。在营业员的热情“启发”下,马先生终于鼓足勇气向营业员说出了内心的困惑:“我的生殖器上长了个小疱,不知是什么毛病,该吃点药,还是抹点药好呢?”听了马先生的询问,营业员立刻从柜台里拿出一盒中药告诉他:“像你这种病症是得了性病,这种中药正好是治性病的,而且吃完一个疗程后,绝对不复发,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如果不吃药,不但不能好,而且还会传染给妻子……”

  听了服务员的话,马先生立刻脸色苍白,虽然内心有点疑惑自己怎么会得“性病”,可看到营业员肯定的样子,他又不得不小心起来。马先生想,也许因为洗浴中心人员太杂,不经意间因为用品什么的就传染上了?营业员当即肯定了马先生的这种想法。于是,马先生立刻掏出150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的药。

  花费7000元病越治越重

  本以为这1500元花了,可以药到病除,但却让马先生失望了。

  据马先生讲,为了不让妻子知道,马先生每天都在单位偷偷地吃药,晚上也是吃完药再回家,在家里,与妻子分床而睡。他的异常变化,还是让细心的妻子有所感觉。一天晚上,马先生在沙发上睡着后,妻子在他的背包里翻出了那盒剩余的药,至此,一场家庭大战爆发了。闹到最后,马先生与妻子竟然到了快要离婚的地步。虽然,妻子最终理解并原谅了马先生,但马先生还是感到在家人和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后来,他干脆请假在家不出门,专心吃起药来。

  服用一个疗程后,马先生的病依旧,丝毫没有好转的意思。11月20日,马先生与妻子再次到那家药店找到服务员咨询,看是不是药品不对症。服务员告诉他说:“你这是疗程短,病症重,再吃一两个疗程吧。”为了治好病,马先生再次相信了营业员的话,又交了2000元购买了此药。之后的一个半月,马先生又陆续购买了3800元此药。12月16日,眼看药又要吃完了,可马先生的病症却丝毫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严重了。病未好,陆续花出去的药钱却已近7000元了。

  医院就诊只花300元

  “吃了这么些还不见好,是不是这药不对症呀,咱还是到大医院看一下吧。”在妻子的坚持下,马先生终于决定不再服用那种“绝不复发”的药了,到医院去做检查。

  当医院把诊断结果“复发性生殖器疱疹”告诉马先生,并告诉他吃的药品并不适合他的症状时,马先生气得浑身直哆嗦。在医生的正确治疗下,仅用了300元医疗费,马先生就痊愈了。2005年12月22日,愤懑不已的马先生找到药店要求退还购药费用及赔偿精神损失费时,对方一口回绝。万般无奈之下,马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消协。后经消协调解,商家最终一次赔偿马先生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将马先生未吃完的药给予了退货处理。

  采访中,哈医大一院专家介绍,药店的营业员作为经营人员,无权为患者推荐药品。但时下的药店里,由于营业员的工资、奖金等多与营业额挂钩,营业员为了多卖药,往往以医生的身份给患者下处方,这样不但能贻误病情,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

  为此,消协工作人员及医生共同提醒消费者,当你患上“难以启齿”的病情,应先到大医院进行诊治,方可拿着医生处方在购药。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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