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燕子帮”主犯终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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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4:32 山西日报 | |||||||||
新华社太原1月4日电 记者4日从山西省高院了解到,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中阳“燕子帮”涉黑案件已终审审结:主犯郝兵锁犯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至2001年春,冯晓春与杨光辉、刘艳军等人组织、策划成立了非法组织“天阳社”,又名“燕子帮”。冯晓春在组织中居核心地位,并明确宣布其发展目标。冯晓春以
山西省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燕子帮”28名成员共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6项罪行,除主犯郝兵锁被判处死刑外,冯晓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3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杨光辉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强奸罪等5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元;杨宇等10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16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