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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来老乡劫杀同室姐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4: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4日讯 (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一脸清秀的王春梅,小小年纪却不学好,从四川跑来海口坐台。看见同室女友有钱,竟起歹意,约来老乡杀人越货。近日,海口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另外两名实施抢劫杀人者被判死刑。

  今年才满19岁的王春梅,却人小鬼大,浪迹江湖多年。去年年初,王春梅从四川内江来到海口一酒店坐台。因和同居的室友发生口角,再加上眼红对方有钱,王决定收拾她。

  2005年5月22日,王春梅给远在四川遂宁的相好袁勇、蒋波打电话,约他俩到海口来发财。经法院审理查明,5月26日晚,袁勇、蒋波从四川赶到海口与王春梅会合,并入住海口市海甸岛一酒店。之后,3人商议由王春梅将孟某诱骗至这家酒店,由袁勇、蒋波实施抢劫。

  5月28日,袁勇、蒋波因担心孟某认识王春梅,抢劫后罪行会暴露,两人商议抢劫后杀人灭口,并在入住酒店附近购买菜刀等作案工具。同日17时许,王春梅将孟某骗到酒店808房内,便借故离开。随后袁勇、蒋波用菜刀架在孟某的脖子上,用封口胶封住孟某的口和眼并捆绑住其手脚,抢走其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等物品。同时,王春梅回到住处取出孟某的5张银行卡及存折,交给袁勇、蒋波。两人遂又胁迫孟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当日21时许,袁勇持孟某的银行卡到银行的取款机上取走现金18900元。

  次日凌晨5时许,蒋波用手机充电器电线勒孟某的颈部,袁勇用枕头、手捂住孟某的嘴,又掐住孟某的颈部,直至孟某不再挣扎,袁勇、蒋波又将尸体抬入卫生间内,用菜刀砍下孟某的头部、四肢,将尸体肢解为四块。两人将尸块、作案工具及孟某的衣物等装进行李袋内,将其抛在西海岸观海台附近涵洞的草丛中。3人随后从海口逃回成都,期间,又用孟某的银行卡取走7603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勇、蒋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惟恐罪行败露又故意杀人灭口,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春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被告人袁勇、蒋波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亦构成抢劫罪。海口中院一审判处袁勇、蒋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春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3被告人均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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