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越南运来废电脑显示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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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4: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废电脑显示器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可广西人陈永光、张族德却为了牟取暴利,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运输进境。日前,海口中院以走私废物罪对他们进行了宣判。 去年8月2日,家住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的陈永光到企沙港找工作,“桂防渔辅29276”船主李香帅(另案处理)称要雇请两人开船到越南走私货物,并答应每月给陈1000元工钱
8月4日上午,陈永光、张族德2人按照李香帅的交代,驾驶“桂防渔辅29276”船,从防城港市企沙港出发到达越南四屯港。8月5日中午,陈永光、张族德根据李香帅的电话指令,驾船停靠到一艘挂有越南国旗的大船侧舷。大船上的人看完陈永光的有关证件后,指挥船上的搬运工过驳了993台废旧电脑显示器。当日下午6时许,李香帅电话指令二人驾船从越南起航开往广西防城港市企沙港。当晚10时许,该船途经我国北部湾海域,被海口海关查获。 海口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永光、张族德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废物罪。依照法律规定,判处陈永光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张族德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