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爆炸小孩亡 街办居委会负主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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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王鑫记者晨迪)小雍在家门口的小区内玩耍,突然,旁边的三个窨井发生爆炸,腾空而起的窨井盖当场击倒小雍,致使其死亡。由于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小雍父母将小区承建单位、区政府、街道办、居委会一连串单位告上法庭,要求为孩子的死亡讨个说法。日前,成都中院对这起人身伤害案作出终审认定:在没有物业公司的情况下,居委会与街道办对小雍死亡承担6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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