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粉下藏着非法卷烟 案值110余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0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通讯员 天发晓 华德勇 记者 束继泉)两次非法经营卷烟,案值高达110余万元。昨悉,石首法院一审判决:判处主犯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石首人黄某与江苏常州非法烟贩联系后,用600件洗衣粉遮掩,将275件卷烟运往常州。途经汉宜高速公路后湖收费站时,该车被截获,总案值41
去年7月,江苏常州非法烟贩与黄某联系,称可供30件软包装芙蓉王卷烟,黄某与其以75万元价格谈妥。次日凌晨,这批卷烟在运输途中被截获。 法院认为,主犯黄某非法贩运卷烟,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