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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小学生放寒假日期定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00 辽沈晚报

  本报讯 记者高望报道 沈阳小学生将从1月19日开始放寒假;中学生将从1月23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生的寒假都将在2月28日结束,中小学校3月1日开学。

  沈阳市教育局在昨日下发的寒假工作安排中,首次提出要采取暗访的方式对寒假乱补课行为进行检查。

  对于广大中小学生关心的是否可以组织集体活动的问题,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回答说:“寒假中,学校可以组织集体活动,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认真制定安全预案,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并酿成事端的,要追究组织者责任。”

  这份《关于2005—2006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内补课和在职教师参与社会乱补课、有偿补课。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与市纠风办、各区县(市)教育局三级联动,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乱补课问题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但高三年级允许在2月6日—10日和2月13日—17日期间进行补课。

  “要继续提倡‘搭伴儿’学习。”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提倡学生按照社区、住址或学习兴趣,本着就近、自愿的原则,建立学习小组,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如何预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燃放爆竹受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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