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十万存折引杀心 酒后勒死老同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00 辽沈晚报

  杀人,碎尸,抛尸。马某用这样的手段对待自己的老同学,只因为想将同学的挂失存折中的近10万元钱占为己有。他所做的一切为自己换来的是一张死刑判决书。

  39岁的马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他与石某是老同学,平常关系不错,总在一起喝酒。2004年12月13日下午1时许,二人又凑到一起喝酒。

  在喝酒的时候,石某无意中说起上午曾到银行挂失存折的事。石某没有在意,马某却上了心。“要是能把他的挂失手续弄到,再用他的身份证去取,那钱不就是我的了。”马某心里想着,对石某产生了杀机。他趁石某躺在沙发中熟睡的时候,用电线勒住石某的脖子将其勒死。

  随后,他在石某的身上翻到了存有9.4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单、石某的身份证,还有现金170元。马某马上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石某的身份证还有存单到银行办理密码挂失,想要把里面的钱取出来。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必须存单所有人亲自来办理,使他的计划没有得手。

  14日,取钱不成的马某买了刀、手锯、黑色塑料袋、塑料布等工具,在下午的时候将放在厨房的石某尸体肢解后,装到了塑料袋里。他分别于14日晚、15日和16日,将尸块扔到沈阳市于洪区造化乡旺牛村、道义村等地。“为了不被人发现,我把电线、刀、手锯扔了,还把石某的身份证和存单都烧了。”马某自己交代说。

  马某于2004年12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没想杀他,是他看不起我女朋友,我气不过跟他打起来,无意中才把他勒死的。”在庭审中,马某这样为自己辩解。

  法院最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赔偿被害人家属150120元。记者范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