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镇3万多农民持卡看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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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08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徐立根言磊记者殷学兵)重大疾病最高可报销60%,住院费最多可报75%。日前,江宁区汤山镇政府出台规定,今年1月起,汤山镇3万多农民将与城里职工一样,拥有自己的“医保”,可持卡看病。据了解,汤山镇全体农民办“医保”,这在全市还是首例。 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完善农村健康保障体系,早在2003年,汤山
《细则》规定,汤山镇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该基金由个人、集体、政府分别出资组成,个人、集体出小头,政府补贴占大头。凡汤山镇常住农民,每人每年只要缴上20块钱,就可领到“合作医疗保险就诊卡”,持该卡到各级定点医院看病,可报销相应比例的费用。一些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治疗后最高可报销60%,住院费最高可报销75%。对已因病致贫的家庭,政府将给予全额报销补助。目前,汤山镇政府已为去年因患病致贫的家庭,掏出近30万元报销补助。 《细则》同时规定,患者就诊,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在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报销方法不同。在村卫生室或者卫生服务站就诊的,由村卫生室或者卫生服务站的医生负责报销;在镇及镇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由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统一组织,每月到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该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报销、结存情况。 据汤山镇有关负责人介绍,《细则》实施4天来,该镇除在外打工人员还没来得及收到通知外,全镇3.6万余农民,已有92%报名参加“医保”。预计今年,汤山镇为患病农民报销补贴至少要花50万元。 市卫生局基层妇幼保健处负责人昨接受采访时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当于给农民上“医保”。该“医保”主要看当地的财力投入,经济发展好的,投入的就高,农民患病后,报销的就多。汤山镇如此高的报销额度,在全市也应算是首家。(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