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总队通报 咸宁3处重大火患整改弄虚作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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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02 汉网 | |||||||||
(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腾华 实习生李福浩)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昨日向全省发出通报:咸宁市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存在弄虚作假、草率销案现象。 去年,咸宁市上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2处,上报销案11处。此次复核共抽查咸宁市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7处,其中咸宁市东方大酒店、赤壁市晨鸣纸业公司、温泉大商城等3处重大火灾隐患并未消除。
省消防总队通报称,咸宁市3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虚假原因是:咸宁市东方大酒店为一类高层建筑,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赤壁市晨鸣纸业公司“高压线与堆垛间距不足1.5倍杆高”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温泉大商城设置防火卷帘时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防火卷帘失去防火分隔作用,同时安全疏散出口数量不足。 据透露,省政府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将进行督察,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