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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5岁母亲为丈夫和孩子筹费药偷车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月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张水萍郑琳燕)25岁的偷车贼李某是一个死刑犯的女儿,2岁被送养,8岁开始打工,13岁为人妻,14岁为人母。在贫困生活煎熬下, 为了筹钱给常年生病的丈夫和孩子抓药,受老乡怂恿,李某参与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活动。近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李某身世凄凉,磨难特别多。她是贵州省镇远县人,2岁时,李父因杀人被判死刑,李母则因包庇罪被判3年,李被外婆送养。8岁那年,她的养父母离婚,她被判给养父,养母改嫁到宁波大榭。因养父嫌弃,她离家出走,到一家饮食店帮人洗碗,每月挣10块钱养活自己。10岁时,一个老乡把她带到杭州,她独自来到宁波,通过电话找到了养母,可惜好景不长,养母的丈夫常为她而与养母吵架,养母便介绍她到一个福利厂做工。

  打工时,13岁的李某认识了灯泡厂打工的黄某,因是同村老乡,两人很快产生感情,当年回老家办了喜酒,次年有了孩子,接着又举家来到大榭打工。

  2003年,李某用积攒下来的钱在大榭开起小理发店,月收入1000余元。日子本来还过得去,但丈夫黄某有严重的胃病和气管炎,常年吃药不能干活。11岁的儿子也被查出有气管炎。家里同时出现两个“药罐子”,生活重担全压在李某身上,她常为药费愁得无法入睡。

  老乡江某和龙某给她提供了一条“生财之道”:让她在他们偷摩托车时帮助望风,分得的赃款补贴家里开支。被生存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李某,甚至没考虑这是否违法犯罪就答应了。

  2005年2月,李某与江某偷了两辆摩托车,分到300元。3月,李某又与龙某偷了2辆摩托车,但摩托车还未来得及卖掉,就被公安民警抓获。

  李某被关进看守所半个月后,因受到刺激和过分想念丈夫、儿子,一度出现呆滞、自笑、牙关紧闭、四肢抽筋等“癔症样发作”的精神病表现,目前情绪已趋稳定,经鉴定有受审能力。在看守所里,李某无奈地对法官和检察官说:“我很后悔,被人骗了。想到家里生病的丈夫和孩子,我很难受,真不知他们生活怎么过。”

  北仑检察院在全省首创检察官求刑权制度,办案检察官对李某的遭遇非常同情。考虑到她在看守所出现过“癔症样发作”的精神病表现和她的家庭条件,检察官准备为她向法官从轻求刑。李某所盗窃的4辆摩托车价值6500余元,按法律规定,一般量刑为两年,而检察官向北仑为其求刑1年半。

  北仑区人民法院在认真审理了此案后采纳检察官的量刑意见,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但重要的不是这点。”办案的法官和检察官对此案都感触颇深,“类似犯罪案件平时也不少见,其中的被告人并非本性就是好逸恶劳,不求进取,很多都是像李某一样在生存压力下没能守住法律底线。生活得好不好固然重要,但却不能以基本的是非观念为代价。这件事告诫人们:越是艰难困苦,是非观就该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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