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俩市民首尝一人公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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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5:28 郑州晚报 | |||||||||
两位市民从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单。 “我们两个并列第一。”昨日下午,郑州市民魏建国和李建几乎同时从郑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单。他们也成为新公司法实施后郑州最先注册的一人公司法人。除了首次允许一人注册公司外,新公司法也将有限公司的注册门槛降低至3万元。 两个“一人公司”进入注册程序“我自己开公司,避免了与合伙人之间的纠纷,经
新《公司法》亮点多 门槛降低鼓励投资 郑州市工商局局长赵中祥介绍,老《公司法》是按照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分别是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而新《公司法》则取消了区分规定,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同时,允许公司按照比例在两年内分期缴清出资(首批款最低3万元),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自然人可设立公司 从设立的便捷和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更好地鼓励投资创业,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一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但这个自然人在全国范围内,只允许注册一个公司;一人也可以是一个法人(法人团体、集团),对设立公司数量不限制。但是对一人公司从加强其法律责任意识角度,新《公司法》同时规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 作 者:记者 辛晓青/文 张翼飞/图 责编:李志红 来 源: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