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遭窃后房主墙上涂鸦镇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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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0:18 大连晚报 | |||||||||||
事发沙河口区陵山五街;房主对此显得无奈,邻居称这种举动可能有负作用;律师提醒:业主的行为不妥,有些过激 ■文/图本报记者白宇
“贼:此家已经被偷多次,没有值钱的东西!你嫌不嫌烦那!当心剁你的手!!!”昨日,涂在沙河口区陵山五街某处平房边墙上的3行白色大字,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观看,议论纷纷。记者采访得知,涂写此字的房主李先生意在以此警告盗贼,过去的半年时间里,他家已经连续3次遭窃。 警告大字触目惊心 昨日中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涂字的墙是那一趟平房的边墙,不到30个字涂满了整面墙。靠边的两间平房的大门上则写有“非法进入有生命危险、后果自负、当心死亡”等大字。透过铁门的缝隙,记者看到院内仓房的房门上、墙面上、玻璃上皆触目惊心地喷有“当心死亡”等白色大字。 记者叫了半天门都无人回答,几经周折,其中一间房的房主李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去年秋天,因家中有事,他搬到岳母家居住,除了一些随身衣物,家具、家电和生活用品均留在房中。搬走没多久,他在一次回家取东西时发现,大门和窗户都被撬开了,院内地上七零八落地散放着破碎的锅碗瓢盆,房间内更是被翻得一片狼籍,家中的一台29寸彩电也不翼而飞了。 那次之后,李先生加强了“防盗装备”,但是梁上君子似乎格外“青睐”李先生家,元旦前后竟然接连两次光顾。“小物件暂且不说了,家中另一台彩电也被偷了,光两台彩电就价值4000多元。”李先生懊恼地说。 临街两家屡次被偷 “我家是临街第二家,靠边的那家房主可谓是我的‘难兄难弟’,我们两家都不住人,每次小偷‘光顾’我家,肯定不忘记捎带着‘拜访’一次她家。”李先生说,每次发生盗窃案后,他都会保留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可是由于盗贼流窜作案,作案时间也无规律可循,因此一直都未抓住。 一位邻居老大娘表示,她曾经听说临街的两间房被偷过,“即便被偷,房主也不应该满墙涂大字吧?说不定反而会提醒小偷,这里比较容易下手呢。” 据李先生透露,小偷不仅偷窃家中财物,而且每次作案后,都将房间翻得“一塌糊涂”。“我是学技术出身的,我打算在家中设置机关,如果这些贼不听警告再潜入我家,肯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李先生有些无奈。 律师表示此举不妥 对此,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认为,若业主是从劝阻或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进行盗窃的目的出发,在某些地方张贴带有警告性质的告示,只要不违反城市卫生等规定,业主的行为在法律上无禁止的必要。但从行为方式上讲,业主的行为不妥,有些过激。刘律师特别指出,如果业主在室内设置危险性或致命性的设施设备,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业主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