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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学费不得参加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8:1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锦州讯(记者尤宏韬)为了让学生交纳拖欠的学费,渤海大学文理学院规定:不交学费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规定一出,立即引起欠费学生尤其是其中的贫困生的关注。

  院方对此表示,此举针对的是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贫困生提出申请可以正常考试

  学生:院方无权剥夺考试权

  校址在锦州的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大一学生小张最近比较苦闷。

  小张说,去年12月底,年级辅导员找他谈话,说如果今年1月5日前不交齐所欠的学费,将不允许他参加当天开始的期末考试。

  小张表示,自己家在农村,本科学费每年一万元,刚上学时,院方曾表示,可以先交一部分学费,余下的学费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偿还,“助学贷款现在还没办下来,学费就只好一直欠着”。

  据同学反映,小张平时生活简朴,家庭确实困难,因为欠交学费而不能考试,学生们都比较同情他,并对院方的做法表示无法接受,考试是学生的权力,学校无权剥夺。

  校方:针对的是恶意欠费学生

  昨日是该校期末考试第一天,记者采访了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副书记郭宏。

  郭宏表示,院方不允许欠学费的学生参加考试的事确实存在,但院方的做法也是有章可循的。

  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注册就意味着没学籍,没学籍也不可能参加考试。”郭宏表示。

  据了解,欠交学费的学生主要分两类,一是恶意拖欠,把家长提供的学费花了,拖着不交;一是家庭困难,助学贷款暂时没办下来。

  郭宏表示,院方此举主要是针对前一类学生。

  考试:目前欠费学生都已参加

  据了解,目前已有40多名学生交齐了学费,但还有近30名学生仍未交纳,其中大部分正在办理助学贷款。

  郭宏表示,对于没申请到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只要通过所在系的领导担保,经院长签字后就能参加考试,学费可以暂缓交纳。

  随后,记者了解到,经院方研究确定,只要学生提出书面保证补交学费,都可以参加考试。昨天,在距离考试2小时前,小张告诉记者,他已得到院长的签字,可以参加考试。

  当天考试结束后,记者获悉,所有欠交学费的学生都参加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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