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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招聘陷阱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28 宁夏日报

  近日,记者在银川市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采访时发现,一些招聘者直接堵在了招聘会场的大门前,“拦截”求职者。一些商家也把自己的招聘广告直接贴在了橱窗玻璃上,甚至还有人将招聘广告贴在了电线杆上。这样的招聘行为是否合法?应聘人员单凭商家私设的广告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能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05年12月31日,准备寒假打工的大三学生晓敏来到银川市人才市场,还没进楼就
被一个中年妇女拉了过去。“小妹,你想找工作啊?到我们这儿来吧。我们这里可正规了,和你签协议,赚钱有保障,月薪能达到3000元以上。”晓敏当时就问,你们公司条件这么优越,为什么还在街上招聘?中年妇女顿了一下说:“进大厅和在外面有什么区别?再说,我们也和你签协议,你就放心吧。”说着便拿出公司的宣传单和招聘表格让她填写。晓敏觉得不可信,就离开了。

  记者刚走到银川市劳动力市场,一中年妇女就靠了过来,问记者是否找工作。当记者询问有没有招聘简章时,这名妇女说:公司没有简章,是先面试后招聘。在和记者的谈话中,招聘单位的具体地点和其他详细信息她始终避而不谈。

  据了解,街头招聘广告多是骗局,骗子在招工广告中以高薪和福利好等虚假内容引诱应聘者,然后收取报名建档等费用,根本不向求职者提供任何工作。

  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私自张贴招聘广告雇用员工,属于私招滥雇。虽然此行为不合法,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种行为。如果通过商家私设广告的渠道去应聘的劳动者,又没与商家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等出现拖欠工资、扣留抵押金等事情时,吃亏的只能是劳动者。

  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向广大求职者建议,想找工作,最好到合法正规的机构,比如劳动力交流洽谈活动或中介机构;其次是与用工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或被解聘,都要督促用人单位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本报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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