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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骨灰敲诈家属钱财 恶徒发“死人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43 龙虎网

  【龙虎网讯】1月6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盗窃骨灰敲诈死者家属钱财,1月5日,被告人王笑华被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5年7月,王笑华同张某、万某商量“合伙做一笔生意”,由万某提供线索,到进贤去盗窃死人骨灰盒敲诈几万元钱。

  三人窜至进贤县殡葬所公墓山上,依照万某指定地方,搬开死者刘某墓上水泥盖,盗出骨灰盒,并将骨灰盒藏在公墓山旁的垃圾堆里,而后打电话给死者刘某侄子要死者儿子拿5万元钱赎回骨灰盒,第二天又打电话要他们将钱汇入指定账户。

  此后两天,死者家人分两次向该账户汇入3万元钱。7月31日,王笑华在储蓄所提款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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