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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建房时摔伤找不到人 包工头和发包方齐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53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民工在建房时摔伤,包工头和发包方都说事不关己,发包方更以“500平米以下民用住房承建者不需要审核其资质”加以推脱,以上说法法院一概未予采纳。

  郑军、钟勇想合建房屋,找到华威为其建房,华威则雇用陈海等民工做工程。2004年12月6日,陈海在二楼楼顶砌墙时,一二层间的悬空梁(俗称“牛腿”)发生倒塌,陈海从二楼楼顶摔下致伤,花费了几万元治疗。事后,他走上法庭,状告没有资质的雇主华威和发
包方郑军、钟勇,索赔5.6万余元。

  庭审时,华威自辩,陈海的受伤是由于所浇筑的“牛腿”在保养期未到时,将立模和支撑拆除,导致倒塌引起的,他本人没有过错,不该承担责任。发包方郑军、钟勇则说,根据《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一般民用住房建筑工程业务的承建者,不需要相应的资质。所以他们找来没有资质的华威承包,也是可以的。

  浦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华威与陈海之间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华威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而免除其承担的民事责任,且华威也不能证明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陈海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故雇主华威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我国《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一般建筑和传统构造的农用建筑的承包人,虽可以不需相关资质,但要求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并领取营业执照。郑军、钟勇将此理解成承包人不需任何条件就可以进行建筑活动,是对法律法规的片面理解。由于华威既没有建房资质,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郑军、钟勇在选任上有过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法院判决华威、郑军、钟勇连带赔偿陈海各项损失共计5.5万余元。(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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