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超市里行窃 只因年龄太小被“捉放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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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0:0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14岁的少女携一个刚满3岁的女童前往位于建宁路的易初莲花超市实施偷盗被抓获。由于少女还不满18周岁,在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后,少女最终被放走。 事发:少女超市偷窃
昨天下午1点钟左右,一名身着粉色外套的瘦小少女带着一名三四岁的女童来到易初莲花超市。这名少女将大量的洗面奶装进身上的黑色单肩包里,刚走出超市大门就被保安抓获。 工作人员从少女的单肩包内掏出了整整32瓶某品牌洗面奶,总计价值为603.7元。少女自称只有14岁,女童是她的妹妹,今年刚满3岁。随即少女和女童被带往四所村派出所。 警方:不追究责任 昨天傍晚6点多,当记者来到派出所时,这名少女刚巧从派出所中走了出来,旁边那个3岁的女童一脸懵懂地站在一旁。据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称,通过上网查找、对比后了解到,那名行窃少女是福建人,今年刚满14周岁,警方只能对其进行劝说和教育,并且传唤不能超过相应的时间。 律师:没有空子可钻 江苏省鸣啸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表示,对于14周岁(包含14周岁)以下的少年可以完全免除其刑事责任,这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的,但并不等于可以凌驾于法律之外。 董律师称,在我国的劳动教养法律中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若是初犯可以不予追究,若经常出现违法行为将对其实施劳动教养,这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在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了联网制度。”董律师称,将每一个违法者记录在案,再有类似的违法行为发生时将加大追究其责任,“无论怎样都没有法律空子可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