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挪用企业破产资金“办”宾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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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0: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石俊荣)白水县法院原民二庭庭长白忠伍利用办案之便,挪用县煤炭供销公司破产资金50万元,给妻子办宾馆,近日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白水县煤炭供销公司破产时,白忠伍是该案的审判长。2004年,白忠伍通过原白水县煤炭供销公司经理胡连仓,白水县煤炭局原党委书记、巡视员皇甫桂肖,将煤炭供销公司资产拍卖所得的50万元,挪用给妻子充当注册资金,开办了“绿洲宾馆”,至案发
去年12月29日,白忠伍、胡连仓、皇甫桂肖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地反贪机关刑事拘留(目前3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