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判死缓最终无罪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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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0: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晓英实习生贺娜)经历了五次审理三次判决,曾经两次被判死缓的渭南大荔县农民高进发终于迎来了他崭新的2006年。他接到了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被告知检察机关已撤回抗诉。至此,历时三年多时间的高进发强奸杀人案完成了所有司法程序,高进发彻底重获自由。 这是一起罕见的案件。大荔县农民高进发1979年曾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本报2005年8月1日曾对这一案件进行深入报道,随后,央视国际、新华网等纷纷转载,《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也对此案进行报道,高进发案成为众多人关注的焦点,大家也同样期待着高进发的第二次生命判决。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了高进发案代理律师耿民打来的电话,随即,记者也见到了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接到抗诉后,省高院在对该案进行审理的过程中,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高院撤回抗诉。省检察院撤回抗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准许省检察院撤回抗诉,渭南市中院判处高进发无罪释放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至此,这起案件完结了所有的法律程序,最终“尘埃落定”。 耿律师告诉记者,他把这一有些苦涩的“喜讯”告诉高进发时,高进发表情淡然。虽然经历了五次审理三次宣判和三年多时间的高墙生活,但法律最终还是还给了他清白。现在,耿律师正着手准备为高进发申请国家赔偿,“按照标准计算,高进发应该能得到7万多元的赔偿,对于已经债台高筑风雨飘摇的高家,这些钱可能会改善他们的生活困境,但最重要的是高进发能走出案件带给他的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是善良的耿律师的希望,也是所有人对高进发的期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