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失火殃及邻里 邻居索要22万损失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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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1:40 青岛新闻网 | |||||||||
晚报讯一家店铺起火,殃及周围房子着火烧伤邻居。灭火后,邻里闹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等损失。近日,此案在李沧法院立案。 2005年1月12日零时,李沧区东李村的一家店铺突然起火,火势蔓延开,将临近的房屋引燃,烧塌了隔壁房子的一面墙壁。租住在隔壁的刘某从睡梦中惊醒,发现房间里已经是一片浓烟,自己被火包围。逃出火场后,刘某住院治疗,经青岛市中心医院诊断为2到3级烧
刘某认为,店铺主人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自己受伤致残,因此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要22万多元人身损害赔偿费。目前,此案已经立案,法院将择期审理。(赵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