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三百多名受害者骗款数千万(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1:41 央视《天网》 | |||||||||
耿俊海 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 检察员: 一个叫毕诗海的被害人 他发现去办产权证
发现这个合同是假的 然后他就委托其他人 到公安局去报案 因为当时他在日本 不在国内 马延堂 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我们接到报案之后 认真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复核 并且到了房地产交易市场 经过核实 梁红所交给毕诗海的合同手续 全都是自己私自伪造 制造的假的 梁红到底是什么人,她在卖房的过程中究竟扮演着怎样的一个角色,如果毕诗海的合同是假的,唐非和魏振英所签的合同是真的么?梁红被拘留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很快魏振英和唐非也报了案。 魏振英: 过来一查 才知道这个房子是上当了 以前不知道 要知道还能买房子吗 随着警方调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发票等来到公安局,报案的人数大大出乎了警方最初的估计。来报案的人在短短几天里就呈三位数在上升,已达到几百人,涉及的房产有上百套,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而这其中不光有和魏振英、唐非同住在同香山庄和莲花山庄的居民,还有另外几处小区的居民。 香二小区 居民: 我现在就是很无奈了 因为我交了14.5万 买的这套房子 现在住的是别人 而我自己却没住进去 警方调查发现,虽然来报案的人都称自己是和梁红签订的购房合同,办理的相关手续,但所涉及的房产却在多个不同的房地产公司名下,其中不光有普通的住宅,还有数量不少的公建房。警方开始意识到,这已经不仅仅是一起孤立的、简单的案件,而是一起有计划、有预谋的合同诈骗案。很快警方将梁红的手下,王辉等人也缉拿归案。因涉案人数太多,案情又比较复杂,警方对报案所涉及的每一处房产都进行了认真核实,初步确认受害人数为328人,涉及的房产有近200套,涉案金额达七千多万元。 马延堂 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这样我们认定 梁红涉嫌 在买卖房屋过程当中 涉嫌合同诈骗 于本月的2月24号 在她公司内将梁红依法传唤 经过审讯 梁红对这起案件供认不讳 警方很快将此案移送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审查阶段对梁红又有了新发现。 耿俊海 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 检察员: 有前科 原来就是诈骗犯罪 被判1992年11月 被判有期徒期7年 那么到1998年8月24日被释放 你想 这个案子的话 案发是2000年开始 今年37岁的梁红,曾在24岁时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8年刑满释放后,她先是干了一个装饰公司,2000年又成立了良虹房屋开发公司,自从她走进房地产业,在2000年到2003年三年间,梁红就涉嫌诈骗7千多万元,受害人数达300多人。那么她到底用的是什么方法让这么多的人都落入她的骗局中呢?2004年2月9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梁红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1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大部分受害者到法庭进行了旁听。 法官:现在宣布开庭 站在被告席上的五个人,分别是被告人梁红、梁红的手下王辉、于爱国、于江、还有梁红的丈夫江明,因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公诉机关也派出五名公诉人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五名被告人各自的辩护律师也组成庞大的律师团参加了诉讼。法庭首先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对。 法官: 被告人梁红 什么职业什么单位的 详细说一下 被告人 梁红: 大连良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对 当听到梁红这一身份的时候,许多旁听的受害人都感到疑惑了,因为良红房屋开发公司的名字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当初梁红和他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用的也都不是这个公司的名字,梁红的身份也从来不是什么董事长。 受害人: 合同上好象是这上有啊 是泰安(公司) 我那房子是正泰的 正泰公司的 是天虹公司 在那些受害人的眼中,梁红就是各个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在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当中,上面加盖的也都是天虹、正泰等房屋开发公司的公章和财务印章。既然梁红有自己的房屋开发公司,为什么她还要以这几家公司的名义卖房呢? 被告人 梁红: 那你跟天虹公司之间 有没有代理协议 有 那么你在天虹公司有没有任职 销售经理 正泰公司呢 我从来没有和 正泰房屋开发公司有过正面接触 我只是从 把这个房屋整个楼盘卖给我的 沿海(公司)手中拿取的 所谓的正泰(公司)的合同 还有销售发票 沿海是什么公司 不清楚 原来梁红和天虹等几家公司有的也有代理关系,但公安检察机关在审查时发现购房合同中几家公司的印章却并是真的。 被告人 梁红: 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市场 购买来的 合同是真实的 印章是假的 你应该清楚假印章是谁刻的 是于江 被告人 于江: 当时梁红安排我 叫我去刻印章 然后我去找别人刻的 都是什么公司的印章 刚才你说到了天虹 主要就是房屋开发公司 有没有正泰公司 有 泰安公司呢 有 于江是梁红手下的一名工作人员,正是他找人私刻的印章,盖在买来的合同文本上,制造出一系列的假售房合同。那么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魏振英: 等到梁红(案子)开庭以后 不是两家 而这一套房子是五家 被告人 梁红: 一套房屋多卖是谁的主意 我的主意 为什么一套房子要卖给多家 因为我等钱 等着工程款用 所以我说这样做的 原来梁红并不只是想捞到一套房子的好处,而是想从一套房子中取得几套房子的利益。许多买房人开庭时才发现,自己的房子其实并不仅仅卖给了两家,而是更多,在所涉及的近200套房屋中,梁红几乎套套都是一房多卖,其中卖的最多的一套房子,她竟以五万元到二十二万元不等的价格,同时卖给了十三个人,这一套房子梁红就从中获利一百三十多万元。制造假合同只是梁红等人引诱买房人走入他们圈套的第一步,而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要将这些买房人的购房款收入囊中,那么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收了房款之后,梁红又会给这些买了房子的人出具什么样的收款凭证呢? 被告人 梁红: 大部分都是给的收款收据 这个收款收据是盖的谁的印章 有盖天虹(公司)的 有盖良宏房地产(公司)的 有盖正泰(公司)的 这些印章是否都是假的 除了良宏房地产的 其余的都是(假的) 那么这些假合同假发票又是如何到受害人手中的呢? 被告人 梁红: 整个在销售过程 我只是负责找客户 然后由总经理王辉 跟客户谈和收取 给客户合同还有发票 还有收取钱物 我只是收取了极少的钱物 至于说商量 我觉得我们提前没有什么预谋 被告人 王辉: 指控我是 良宏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 我这一点有异议 我实际上是 主管行政的副经理 第二点关于合同诈骗 首先伪造印章的事情 我不知道 只在收审以后才知道的 第二 其次就是那个 合同和款额实际上是我收的 是我签的 但是我只是在履行 正常的商品房销售义务 并不知道是在行骗 耿俊海 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 检察员: 那么王辉知不知道 这合同上的印章是假的 被告人 梁红:知道 梁红伪造出来的合同、发票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常人很难分辩,但这并不是梁红招揽客户的法宝,那么到底是什么吸引着众多的受害者到梁红那里去买房子呢? 耿俊海 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 检察员: 梁红的话 以这个房子 说是抵债房为名 卖 抵债房便宜啊 在咱们的印象当中 抵债房相对都是便宜的 像咱们也是吃了大亏 也是图便宜 看来天上不能掉馅饼 梁红正是抓住受害人的这种心理,获得了所谓的成功,在梁红所卖出的房子当中,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有时她卖出的价格只有几万元,而这恐怕是哪个房地产公司都不可能开出的价格。 被告人 梁红: 那么你卖房子的房价 是根据什么定的 没有什么根据 我是随意定的 你随意定的 是 这个有没有跟委托你 卖房子的人有协议 要卖多少价钱 有 或者是口头协议 有 你没按这个执行 对 为什么没按这个执行 只是为销售快一点 为了销售快一点 梁红自己的手上,其实并没有那么多房源,那么她所卖出的房子都是从哪里取得的呢? 耿俊海 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 检察员: 开发商有的委托她 卖这套房子 但是她不按开发商 所委托的这个价格去卖 再一个就是没委托她卖 她也卖 梁红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用更多的诱饵从受害人那里获取更多的钱财。梁红手上有便宜的房子是当时很多人和房屋中介公司都了解的事情,他们想方设法的接近梁红,并把这一对她十分有利的信息再散播出去,越来越多想买房的人不光自己找上门来,有的甚至托各种关系才能找到这个所谓的女强人梁红。 受害人: 我倒不是中介(介绍) 听朋友和朋友之间那么传 传过来的 我也是通过朋友介绍去的 买房人就这样一个个成了梁红一房多卖骗局中的受害者,那么这些买了同一套房子的人,又怎么会被一直蒙在鼓里而毫无知觉呢? 唐菲: 她说这个证如果实在是办不下来 我就再给你调个房子 也是调附近的房子 对 也是在这 耿俊海 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 检察员: 要是你来找我 或者你不想买我房子了 立即我就可以给你退钱 甚至的话相当一部分不退钱 我给你调房子 甚至有的我给你调大房子 她好多经常写一些白条子 白条子的承诺 办不下来我给你违约金多少钱 这个的欺骗性也是非常强的 正是梁红的花言巧语和精心编织的各种谎言,使得受害人都相信自己买的房子不会有错,即使是错了,有梁红的承诺在手又怕什么呢?何况许多人都看见在梁红那里买房的人,已经办出了房屋产权。 受害人: 她当时也拿出几个产权证 咱以为产权证都能办下来 我当时买的房子 就是58号3-2 这套房子我也持有产权证 但是我却没有住到这个房子 如果说签合同、开收据都是为了让百姓买房之外,梁红自己也很清楚,只有真的给买房人办下产权,才能让更多的人相信自己,让更多的人心甘情愿地将更多的钱送进自己的腰包。而在众多的受害者中有许多人已经拿到了房屋产权证,那么这些产权证又是真是假呢? 耿俊海 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 检察员: 这个证是房地产交易所 办出来的证 从这个证本身来说 它是一个真证 但是办证的手续是假的 也就是说这个合同 用的这个合同是假的 一个人多大的能耐 神仙也做不到这么大的案子 卖一家卖两家卖三家 而且这么些家 牵扯这么多户 如果说梁红可以用假合同、假发票蒙骗买房人,那她又是怎样用这些假手续到国家正规的房产交易部门办出真的产权证来的呢? 被告人 梁红: 伪造完合同和发票之后 我把它交给孙吉侃 他怎么办的我不清楚 梁红所说的孙吉侃是个什么人,他和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庭审: 孙吉侃是干什么的 我只知道他好像是 交易所的工作的人员 具体是干什么的 我不清楚 那你跟孙吉侃熟不熟悉 比较熟悉 交易所你还有谁熟悉 因为我不到交易所 所以说我除了孙吉侃之外 没有谁和我很熟悉 孙吉侃办产权证 你给没给过钱 给过 给多少钱 合计起来是300万左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