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司机酿成惨祸 无辜学生一死八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1: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月6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 通讯员张水萍、李贞)拿到驾照的九年间,只开过半年车的生手杨某在担任学校校车驾驶员的第三天,就酿出了大祸,造成无辜学生一死八伤。近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3岁杨某是陕西籍女子,其于1996年年初拿到驾驶证A照,之后9年多时间里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身为校车驾驶员,违反规章制度, 造成候车学生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家属已获得民事赔偿,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