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总经理病逝后母女争公司 副总陷入两难不知听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4: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某公司老总突然病逝,他的女儿要求动用公司资金,但老总的现任妻子却以自己占有一部分公司股权为由,予以阻止。公司副总经理陷入两难中。

  2002年11月,张琴应聘来到某机电科技开发公司任职员,后被提升为副总经理。2005年11月17日,总经理周国安在家突然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办丧事时,张琴见到了
周国安的第二任妻子孙丽,周国安的女儿周萍也趁机拿走了公司的钥匙。

  11月23日上午,张琴来到工商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周国安的妻女两人作为遗产继承人都能得到公司的股权,对公司的一切都有知情权,谁要向你询问公司的情况,你都要如实回答。”11月24日,周萍拿了一张空白支票以及公司的信笺章找到张琴,称要从公司的账上拿1万元用于公司的正常运转。张琴就到银行取了1万元钱给了周萍,周萍给了她1000元钱作为工作用的备用金。

  11月28日,周萍又找到张琴要从账上再拿1万元。张琴刚取完钱,孙丽就打电话找张琴,并很快赶到银行,将公司在工商局的注册登记表拿了出来。张琴看到,在登记表上,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股权分配中周国安占85万元,孙丽占15万元。孙丽说:“我是股东,周萍却不是,她没有权利从公司账上拿钱。”张琴见孙丽是公司的股东,就把钱给了孙丽,孙丽写了一份收条给张琴。

  张琴回到公司后,将情况实话实说后,却引起了周萍的强烈不满,并为此发生了激烈冲突。张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自己究竟该听谁的呢?

  律师认为,在此事件中,公司总经理及其第二任妻子作为股东,只享有股权,行使股东的权利如分红等,但却不能随便抽回公司账上的资金,否则将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此案中,周的妻女都没有权利动用公司账上的资金,副总经理对两人的要求都可以拒绝。但是他们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继承周的股份,然后行使股东权利。(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 徐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