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民工病死同仁医院续:北京东城法院正式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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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23: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东北网-黑龙江晨报报道,黑龙江齐齐哈尔农民工王建民在北京同仁医院死亡事件昨天有了一个阶段性结果。1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件。王建民的哥哥王建群接过法院立案通知书,激动地说:“我们等待法律的裁决,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王建民家属代理律师苏国清说,此案是以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由,状告北京同
苏律师说,人的生命健康权应受到法律保护,由于被告没有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才导致王建民死亡结果的发生,给其家人带来沉重的精神打击和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被告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一条的法律规定,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此诉请法院受理此案,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478352.5元。 据报道,此案诉讼费用近万元。当时王建民的哥哥王建群身上只剩下大家捐助的8500元钱。苏律师及现场的东北媒体记者拿出自己身上的现金凑够诉讼费。 王建群表示,他将继续留在北京等待法院开庭。他希望尽快等到尸检结果,把王建民的后事处理好,让他入土为安。(刘泽宁、刘姝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