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盗窃他人车牌敲诈勒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23:36 大连晚报

  盗窃他人车牌

  敲诈勒索被判刑

  ■本报记者毕庆通讯员陈晓峰

  本报讯庄河市的于某在几个月时间内,在我市各地偷盗他人车牌,利用车牌敲诈车主48起,非法获得人币近8000元。案发后,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庄河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于某因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去年3月份,于某和同伙来到庄河市内的一栋居民楼前,看到一辆小货车停放在楼前,就“顺手”将小货车上的牌子摘走了,然后又将一张写有“联系电话和银行卡号”的小纸条贴在挡风玻璃上,就这样,于某的银行卡上轻易的多了100元钱。得手以后,于某就经常伙同他人在庄河市内“顺了”几个车牌,而且“赎车牌”的价钱也越来越高。随后,又蹿到大连市内,用同样的方式,“顺”了多个车牌。

  去年8月份,于某又在夜色的掩护下,在大连市内的停车场经营“顺手摘车牌”的生意,被警方当场抓获。去年9月8日,于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据于某交代,从去年3月份到8月份间,他伙同他人在大连市内和庄河市内盗取他人车牌,然后敲诈车主共48起,诈骗获得赃款近80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