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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要“拉倒” 他下了死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1:13 新文化报

  这样的爱之花 只会结出恶之果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 代韧飞 张馨元 李文静) 只因情人要和自己分手,“谈判”不成,陈某将情人强暴,情人激烈反抗,陈某又怒下杀手。2006年1月5日,长春市公安局锦程分局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2005.12.19”杀人案成功告破。

  2006年1月2日,有人发现家住绿园区一汽某家属楼的李某已被害家中多日。经调查,被害人李某40岁,丈夫10年前去世,她有个17岁的儿子,平时做些小生意,手里有点积蓄。警方在现场发现,被害人四肢被捆绑,身中数刀,手机和戒指被抢走,初步分析应为熟人作案。

  渐渐地,李某的“男友”陈某进入了警方视线。

  陈某,35岁,长春市人,曾因盗窃、抢劫、伤害罪被判刑3次,出狱后,在其姐的帮助下,陈某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干起个体营运。陈某于一年前与被害人李某相识,但有线索称,二人最近的关系紧张。种种迹象表明,陈某有重大嫌疑。

  专案组经3天3夜的侦查,终于1月5日9时,将陈某在其暂住地附近擒获。

  陈某供述,一年前,李某打车时认识了陈某,交往不久后,两人住到一起,可时间一长,李某觉得陈某生性多疑,便不想再和他来往,多次拒绝陈某的约会。2005年12月19日,陈某直接来到李某家里,当时只有李某一人在家,“谈判”未成,陈某便强行和李某发生性关系,其间李某激烈反抗,陈某就掏出兜里的绳子,把赤身裸体的李某手脚捆住,李某不断挣扎,陈某又拿出身上的弹簧刀,疯狂地刺了李某十几刀,李某当场死亡。杀完人后,陈某还将李某身上的60元钱、一部手机和一枚戒指拿走。(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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