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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公司老板虚开增值税发票 被判徒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2: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1月7日消息(记者杨静 通讯员梁宗)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处原上海渡邺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兵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据了解,2002年12月,苏兵通过上海民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用虚假出资的方法设立了渡邺公司,苏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执行董事。2003年3月至8月间,苏兵以
渡邺公司的名义向税务机关领钩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没有实际往来的情况下,先后为本市和外地84家单位虚开总计税额为155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63张。受票单位将虚进发票中的增值税额均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予以了抵扣。直至本案侦查终结前,尚有近98万余元未能追回。扣除渡邺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的1.4万余元增值税外,实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96万余元。

  鉴于苏兵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悔罪,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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