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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辉醉酒驾驶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2:2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月7日讯(通讯员 王文)据香港媒体报道,著名艺人兼影帝梁家辉今日在法庭承认,去年10月底在香港仔醉酒驾驶,被判监禁两个月,但获准缓刑3年,并被罚款1万元及停牌3年。

  梁家辉今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去年10月29日在香港仔黄竹坑道醉酒驾驶,被裁判官判处罚款1万元,停牌3年,监禁两个月,但获准缓刑3年。裁判官指出,考虑到梁家
辉是公众人物,行为应作为公众榜样,而他在2002年已留下同类案底,所以判处他入狱,但是准以缓刑。被控醉驾的梁家辉47岁,去年10月29日傍晚6时许,驾驶私家车沿黄竹坑道向香港仔隧道行驶,当驶至63号对开时,前面一辆旅游巴士慢驶,梁收掣不及,撞向前车车尾,30岁查姓旅巴司机当场受伤,事后被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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