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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条小狗吵架邻居竟然动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8:44 东方网-劳动报

  被害人知错为凶手求情

  本报讯两户门靠门的邻居,为饲养的小狗随地拉屎拉尿,竟然从争吵变成动刀。日前,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5年9月19日傍晚,家住江宁路的陈某在厨房烧菜,却听到妻子在门外与人争吵。
待他出来查看,才获悉是潘某家饲养的一只小狗在他家门口拉屎拉尿。陈某见状指着小狗对潘某说,再看到小狗在他家门口拉屎拉尿,就打死这只狗。潘某见搬来才两年的陈某这般对他讲话,觉得很没面子。不久,潘某找来朋友要教训陈某,当潘某在陈家门口用脚踹门时,知道来者不善的陈某从枕头下摸出一把单刃匕首。争斗中,陈某顺势用匕首朝着对方的腹部刺去。只听潘某惨叫了一声朝后退去,用手抱着腹部蹲了下去。吓得六神无主的陈某退回房间,忙吩咐妻子拨打“110”报警。

  在法院审理阶段,陈某家人和潘某自行和解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除赔偿医疗费1.7万元外,另外再赔偿各类损失4.3万元。冷静下来的潘某也意识到,自己不该上门寻衅挑起事端。他在不到20天内3次给法院写来“关于减轻对陈某处罚书”的请求,声称“从内心原谅了陈某,为一只小狗闯下如此大祸,实在是不应该呀!”□李鸿光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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