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条小狗吵架邻居竟然动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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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8:44 东方网-劳动报 | |||||||||
被害人知错为凶手求情 本报讯两户门靠门的邻居,为饲养的小狗随地拉屎拉尿,竟然从争吵变成动刀。日前,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5年9月19日傍晚,家住江宁路的陈某在厨房烧菜,却听到妻子在门外与人争吵。
在法院审理阶段,陈某家人和潘某自行和解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除赔偿医疗费1.7万元外,另外再赔偿各类损失4.3万元。冷静下来的潘某也意识到,自己不该上门寻衅挑起事端。他在不到20天内3次给法院写来“关于减轻对陈某处罚书”的请求,声称“从内心原谅了陈某,为一只小狗闯下如此大祸,实在是不应该呀!”□李鸿光月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