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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7名罪犯被执行死刑一人曾近百刀砍杀母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15:24 桂龙新闻网

  

长沙7名罪犯被执行死刑一人曾近百刀砍杀母女

  抢劫犯徐浩低着头,紧闭双眼。1月6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馆举行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杀人犯罪分子,下达执行死刑命令。记者赵尚渝摄

  “将胥武龙等罪犯押往刑场,执行枪决!”昨日,长沙市举行公开宣判执行大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胥武龙等7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并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两千余名群众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馆旁听了宣判。

  罪案一 砍杀母女近百刀

  第一个被宣判的是年仅19岁的临湘市人胥武龙。2004年5月3日凌晨2时许,胥武龙带着一把菜刀,窜入长沙县星沙镇一旅馆行窃,惊醒被害人丁某。担心事情败露的胥武龙便用左手捂住丁的嘴,右手持菜刀朝丁猛砍10余刀。这时,丁某年仅10岁的女儿熊某呼救,胥又捂住熊的嘴,持刀朝熊的全身猛砍70余刀。为毁尸灭迹,胥又将房内的床单点燃,而后逃离现场。丁某、熊某均因失血休克死亡。

  罪案二 劫杀摩的司机

  2004年5月14日凌晨,长沙市雨花区五一村一待建工地上,一具双脚被捆的男尸引起附近居民的惊疑猜测。昨日,被押赴刑场的抢劫犯谭桃华和胡次安就是该案的主凶。这两人都是涟源人,此前都曾因抢劫被判过刑。法院判决重新梳理了该案件的作案过程:2004年5月13日下午,谭桃华与胡次安等人商量抢劫“摩的”,并准备了作案工具。当晚11时许,胡次安伙同吴初龙(已判刑)在长沙汽车东站骗租被害人袁某的

  摩托车,到达高桥五一村工地后,与在此守点的谭桃华一同将袁某拖下摩托车,谭持刀威胁袁某,胡则捡起砖头砸袁的头。袁当即反抗,谭即持刀猛刺袁的胸部,致其死亡,然后用预先准备好的尼龙绳捆住袁的双脚。随后,抢走袁的摩托车。此外,2004年4月底至5月期间,谭桃华、胡次安还伙同吴初龙等人采用持刀威胁、殴打等手段,先后6次抢劫了6辆摩的、手机2台及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2万余元。

  同日被宣判的刘想平也是一个“摩的杀手”,这名23岁的年轻人也来自涟源。2004年5月21日凌晨,刘伙同他人在长沙火车站附近骗租一摩的,后在机场

  高速公路辅道旁将司机杀死。法院查明,刘想平还另有5次抢劫摩的的犯罪经历。

  罪案三 抢劫后将人刺死

  抢劫犯袁江华,男,26岁,浏阳市镇头镇人。2005年1月20日晚,袁江华伙同肖文波(已判刑)携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窜至长沙市岳麓区魏家坡7栋2单元的楼道口,伺机抢劫被害人虢某。当晚9时20分许,当虢经过楼道口时,袁即冲上前用左手捂住虢的嘴,右手实施搜身,虢奋力呼救,袁遂持水果刀朝其猛刺,虢被刺中倒地。肖文波见状,马上冲出抢劫虢的财物,劫走其现金1500元及价值1329元的金耳环后逃离现场。虢仍在拼命呼救,袁又朝其前胸猛刺数刀,致其死亡后逃离现场。

  罪案四 两名抢劫犯勒死自卫店主

  抢劫犯徐浩也是昨日宣判大会上的典型之一,这是一名25岁的长沙男子。2005年1月26日晚,徐浩伙同姚权(已判刑)携带作案工具窜至长沙县江背镇乌川湖村,伺机抢劫被害人陈某所开的南食店。当晚10时许,徐以买烟为由骗陈某开门,姚权随即进入店内,手持石块砸向陈某头部,但没砸中。陈操起店内砍刀自卫,姚权夺刀后朝陈头部猛击数下,致使陈失去反抗能力。随后,徐找到一个纤维袋绕在陈的颈部,与姚权一道抓住纤维袋的两端猛勒,导致陈某窒息死亡。两人抢得现金5000余元、价值708元香烟等财物后逃离现场。后姚权投案自首。

  此外,抢劫犯周金后也在昨日被执行死刑。

  来源:潇湘晨报选稿:叶焱焱作者:黄志杰 李性典 臧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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