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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贼喜欢入虎穴 专偷政府办公室扮警察出逃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17: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8日电城市晚报消息,2005年12月28日晚,吉林市开往敦化市的火车上,列车检票员逐一对乘客开始验票,当检票人员行至一名身着警服的中年男子附近时,这名男子突然起身向车厢一端跑去,见有警察拦住去路,转身又被车厢另外一端的警察拦住。随后,几名警察将跑来跑去的“警察”制服。“怎么警察和警察打起来了?”旅客们发出疑问。然而此时已经戴上手铐的中年男子已低下了头,他知道,自己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身着的假警服、兜揣的假警官证和假身份证掩盖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白天作案专偷政府办公室

  被敦化市公安局渤海街派出所民警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孟某,山东省沂南县人,于2000年来到敦化市黄泥河镇打工。本以为前来打工就可以淘到金的孟某,来到黄泥河镇后才发现,活虽然干了不少,但赚的钱总不能达到自己的愿望,看着别人住楼房、坐轿车,心里总感觉不是滋味。

  为了钱,孟某决定铤而走险。打着如意算盘的孟某认为,选择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作案容易下手。为此,孟某购置了一套像样的衣服,从2002年开始穿梭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间。孟某说,作案前可以先敲门,如果屋里有人让进来,自己就会瞎编一个名字问在不在这里,对方说不在,就马上离开。如果屋里没有人,就可以进去偷盗东西了,这样作案比晚上还要“安全”。

  不吃“窝边草”流窜各城市

  孟某认为,一个部门不能经常前去“光顾”,这样容易让人看出破绽、发现问题,所以不但要经常“换”部门,而且要换城市。据了解,孟某2002年4月在敦化火车站附近一工厂的三个办公室盗得人民币2000元后,辗转敦化市及所辖多个乡镇的政府、企业办公室作案。之后,孟某认为不能常吃“窝边草”,便前往和龙市、龙井市、蛟河市等多个地方,以相同的手法作案。

  2002年,孟某在敦化市作案20余起,盗窃人民币8万余元。在和龙市、龙井市等地作案10余起,盗窃人民币2万余元。这一年,孟某在同来的打工者眼里成了“能人”,因为别人认为他到处“打工”赚到了钱,孟某也利用这些钱在黄泥河镇购买了楼房和家用电器。

  据了解,2003年至2005年5月孟某连续在延边州内的几个县市及蛟河市作案70余起,盗窃人民币20余万元,金银首饰1对、照相机1部、手机4部。孟某以盗窃为生,成了打工族中的富翁。

  2005年5月8日晚,敦化市黄泥河镇某歌厅老板王某正在休息。这时窗外有个黑影用螺丝刀撬门锁。黑影人见被人发觉索性放开胆将歌厅的玻璃砸碎,抢走一套女式服装转身就逃。正在这时听到声音赶来的李某与黑影人打了个照面,李某认出此人是住在镇里的山东人孟某。于是李某报案,当警方来到孟某的住处时该人已闻风而逃。没过多久孟某的妻子将在黄泥河镇居住的楼房卖掉搬到外地。敦化市渤海街派出所民警开始了艰难的追捕工作。

  买套假警服逃走时被抓

  出逃的孟某认为,警察不会对警察产生怀疑,于是购买了一套假警服、一张假警官证、手铐1副、假警衔2副,为了方便,还购买了4个假身份证。本以为这样可以逃脱警方的视线,却不成想在火车上落入法网。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孟某被抓获,也宣告2002年至2005年发生在延边、蛟河等地的100余起公私财物被盗案告破,涉案价值高达50余万元。 (王英萍 史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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