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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货车电瓶来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0:27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刘玉萍) 1月3日,长春市绿园区某小区的居民李先生一大早到警方报案:停在自家楼下的货车,不到三天内丢了两个电瓶。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刑警四中队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月5日,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介绍,该盗窃电瓶团伙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年龄都在20岁左右。

  2006年元旦的深夜,家住公主岭市的林某,伙同5名犯罪嫌疑人,以包租出租车为名,从18时许,驾驶出租车从公主岭开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方向,一路上专门寻找停在路旁、电瓶裸露在外的大货车,发现目标后下手。据交代,当晚林某与同伙共盗窃大小不同型号的电瓶6个,总价值3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张某、韩某、李某已被刑拘。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刑警四中队刘警长介绍,4名犯罪嫌疑人共作案近20起,可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只有五六起,希望失主及时向警方反映情况。(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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