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口小贩叫卖烟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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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2:37 新京报 | |||||||||
所售烟花属“三无”产品,已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 王姝)前日下午,一名男青年在东直门地铁口卖起了烟花爆竹,被公交总队民警当场抓获。 据公交总队东直门站派出所民警讲,前日15时30分许,他巡逻至地铁东直门站东南
该名男青年姓刘,房山区居民,无业。在派出所,他反复强调,他卖的都是些小擦花,没有危险,不应该处罚。刘某称,前日下午,他在大兴区的一个地摊上,花了100块钱买了305盒烟花,每盒内有10支擦花,他准备每盒卖2元钱。 东直门站派出所副所长邹长钰说,刘某卖的烟花都是“三无”产品,他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刘某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