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连撞5人 赔偿死者家属损失22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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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3:27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 酒后驾驶着小客车突然失去控制,冲进公交车站后一连撞上了5名行人,造成两人当场死亡。 去年8月4日晚9时40分,高某醉酒后驾驶着一辆小客车,沿李沧区永平路驶至国棉九厂7路公交车站时,将等车的张某等5人撞倒,致使张某、刘某死亡。近日,李沧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肇事司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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