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监理不准 “单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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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6:5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8日讯(记者陈浩杰)今后,取得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在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企业任职,也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装饰工程监理业务。记者今天从市室内装饰协会获悉,《全国室内装饰监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规定监理企业在从事监理活动时,应按规定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装饰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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