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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恨同学 水里投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7:12 扬子晚报

  本报讯1月8日,南通市海安县16岁的范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7日凌晨,海安县某就业培训中心503宿舍数名学员突然出现头昏、呕吐等症状,周围的人紧张万分,怀疑他们可能食物中毒。一边把他们送往医院抢救,一边报警。警方迅速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经检验,培训中心503宿舍使用的热水瓶内热水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民警判断人为投毒的可能性极大,但是外面的人一般不会跑到宿舍里来投毒。民警随即以培训中心为重点范围,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排查、走访。在此过程中,民警们发现住在503室
的学员范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他神色异常,对民警的提问支支吾吾,显得尤为紧张。经问讯,范某最终交代了投毒原因,原来他与同宿舍学员丁某关系不和,于是在1月6日晚,利用到茶水炉冲开水之机,将事先准备的一小包粉末状亚硝酸盐投入瓶中,置于宿舍内,企图诱使丁某喝下。当晚,同宿舍的王某、冯某、陈某等人先后喝了瓶中的开水,第二天凌晨出现中毒症状。目前经过海安县人民医院及时救治,三人均已脱离危险,而范某则被刑拘。(荣林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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