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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背后一枪”伤得她好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8:52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有话对党报说

  为讨工资挨拳打脚踢 浑身是伤住院12天

  老乡“背后一枪”伤得她好痛

  李小姐昨日来电反映:我在一家私人开办的珠心算班当老师,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 2005年9月到11月的6000多元工资对方至今没有支付,我去讨要,还被他当众殴打。现在他还是不肯付清工资,我该怎么办?

  调查附记:李小姐说,她是2004年5月9日从吉林到厦门的,通过老乡介绍,到杨某开办的幼儿珠心算班授课。杨某也是吉林人,现为厦门某中专学校的珠心算老师。

  从开始授课到2005年11月份,李小姐一直在杨某开办的4、5个珠心算班之间奔波,从星期一做到星期日,没有一天休息。都说老乡相见分外亲,但从2005年3月开始,杨某就不按时支付工资,总是在李小姐几经讨要后才肯付。9月之后,杨某连续3个月拖欠工资,总计6000多元。12月3日,李小姐趁与杨某同在市青少年宫上课的机会,向他讨要拖欠的工资。没想到杨某竟然恼羞成怒,在广场上对她拳打脚踢。

  李小姐拿出

医院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对记者说:“被打之后,我的视力下降、鼻骨骨折、头部外伤并引起神经反应,不得不在中山医院住院12天,花去2400多元,后在法医的要求下,到第一医院拍了CT,又花去几百元。”事后,在公园派出所的调解下,杨某赔了3600元的医药费,并答应补齐拖欠的工资。

  李小姐出院后,多次找杨某讨要工资,但一直遭到对方拒绝。为了讨回权益,她找到了市妇联,工作人员特意把杨某找来进行调解,但杨某以“没拖欠工资,没签

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万般无奈之下,李小姐又找到了市劳动监察支队,但由于她与杨某属私人雇佣关系,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管理的范畴。工作人员告诉她,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法律手段。

  昨日,记者与杨某取得联系,杨某表示他只欠李小姐一个月的工资,而不是三个月,并承认了打人的事实。他还表示,该调解的都调解了,对这件事情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他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我在厦门几乎没什么朋友,现在我连回家都有困难,哪里还有钱请律师打官司?而且,就算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还要一段时间,家里年迈的父母还等着我回家过年呢!”李小姐伤心地说,“其实杨某开了那么多培训班,并非没有能力付我工资,他怎么对老乡这么无情?” 本报记者 徐景明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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