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不该是件头疼的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8:52 汉网 | |||||||||
策划/周炬 采写/记者肖利敏 朱滨 陈麒麟 实习生孙梅 王丽君 高小燕 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如何讨回自己的钱?裹不清的三角债,如何理清?欠下赌债,债主逼上门怎么办?……生活中,我们往往身不由己陷入债务纠纷。看似剪不断、理还乱的债务,如果找到法律门道,或许就迎刃而解。
典型案例 “沉睡”5年借条失效 1999年,王先生借给朋友1万元,借条上注明2000年12月31日前还钱。 到了还款时间,王上门讨债,却得知朋友出外做生意了,联系不上。2005年,王得悉朋友从外地回来,便找他要钱,但遭到对方拒绝。王先生决定打官司起诉朋友,却听说约定还钱的时间已过了两年,法院不会受理。 律师说法 讨债莫错过2年 诉讼时效 湖北野责律师事务所肖小勇律师表示,《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王先生已错过了诉讼时效,还款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难道借款人利用诉讼时效拖欠还款,债权人就无能为力了吗? 肖律师提醒,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他一直在追讨债务,或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债务,两年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如果过了还债日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如果确实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及时找债务人重新确定债务关系,以讨回自己的债务。 专家提醒可申请支付令 直接要钱 法学专家介绍,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债务纠纷案件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简便方式及时讨回自己的债务。所谓“支付令”是民事诉讼法中的非诉讼特别程序,只要债权人持相关借条,就可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的申请。法院无须开庭审理,将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还清债务。 关键词三角债 典型案例理不清的三角债 张兰7年前“下海”,找同学赵燕借了5万开了家服装店,生意一度很是红火。小姨张梅看着眼红,也起了下海的念头,找张兰借了3万元,也开了家服装店。去年赵燕结婚,催促张兰还钱。张兰以生意不好为由,只还了赵燕2万元,要赵找张梅讨要剩下的3万元。张梅却对赵燕称,“我又不欠你的钱,干嘛还给你?” 律师说法 债务转让必须债务人同意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冷春燕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 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因此,只有在张梅同意的情况下,张兰才可将债权转让。同样,如果是债务转让,也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专家提醒多人同属一个债主 都有全额还债责任 法学专家提醒,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同时欠一个人的钱,债权人有权要求任意一方清偿所有债务。也就是说,有多个债务人的时候,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当然,对外履行了全部义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关键词房产抵押 典型案例欠债不还抵押的房子能卖吗? 两年前,庄女士的同事刘先生买新房,找她借了10万元钱,双方协议约定,用刘的老房子作借款抵押,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现在过了还款时间,刘先生迟迟不还钱,庄女士有心卖掉刘抵押的老房子,又担心违法。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熊惟蛟律师表示,根据《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本案中,庄女士不能擅自卖抵押房,但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刘先生抵押的房子,拍卖所得价款如果不足10万,庄女士可继续要求刘先生还款。专家提醒 保证人也有还款责任 如果在借款中不是以物产来担保,而是有保证人来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该怎么维权呢?法学专家提醒,可找保证人还款。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确实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才承担还款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务期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典型案例 还赌债老汉欲做公证 嗜赌女儿欠了3万赌债,债主天天上门讨钱。其父张老汉心忧女儿安全,为女儿还了赌债,又怕债主翻脸不认账,要求公证处公证。不想,公证处拒绝了张老汉的要求,称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进行公证。 律师说法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湖北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爱云表示,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严厉禁止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本案中,张老汉要求公证的是赌债,法律当然不予保护。实际上,张老汉及其女儿,都有权拒绝偿还赌债。专家提醒非法索要赌债将受法律严处 法学专家提醒,高利贷、赌债等债务都属于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专门针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做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