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犯罪 仍然帮其逃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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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9:54 锦州日报 | |||||||||
俗话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但现实中也应该分什么事,否则便会为自己招来祸患。黑山的韩某目睹朋友将他人打成重伤,竟驾车将其送往车站,躲避公安机关追捕。结果不但俩朋友落入法网,自己也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韩某是黑山县四家子镇某村个体司机。2005年6月24日20时许,韩某的朋友席某、王某因与陈某发生冲突,用木棒将陈某打成重伤。案发后,席某、王某感到事态严重,决定连
2005年11月21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韩某犯窝藏罪,向黑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20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明知席某、王某是犯罪之人而为其提供交通工具,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法院宣判后,韩某痛心疾首地说:“是法盲和哥们义气害了自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