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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0:06 黑龙江日报

  刘惠军 郭进 记者 蔡韬

  本报讯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严格了爆炸物品运输证的审批,加强了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狠狠打击了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到目前为止,端掉烟花爆竹非法窝点6个,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5起,没收烟花爆竹12000余箱,拘留11人。各地都设了举报电话,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给与重奖。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今年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上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公安机关负责运输通行证的开具、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的审批、侦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等刑事案件。

  1月1日开始实施《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其中规定,技术设计方案与组织实施方案应当进行安全评估。未经安全评估,任何单位不准批准或实施。省公安厅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批,从严管理,确保燃放安全。禁止销售、购买摔炮、拉炮、砸炮等禁止生产、流通的产品,禁止销售、购买未经省公安厅烟花爆竹安全检测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要加强燃放安全常识的宣传,燃放者在燃放前要注意烟花爆竹商标上的燃放说明,如“燃放双响禁止手持”等警示语句,严格按燃放说明燃放,防止发生崩、烧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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