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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法更要懂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0:24 东方网-劳动报

  前两天,在闵行法院听到了一则新闻:一位对法律颇有研究的父亲被判处拘役,而他的罪行是运用他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儿子做了伪证。这位父亲姓李,来自湖南。他虽然身体有些残疾,但学法精神可嘉,还时常为他人担当诉讼代理人,可以说得上是半个律师了。他有个宝贝儿子,是1988年2月出生的。去年8月5日,李某的儿子因涉嫌一宗抢劫案被刑事拘留,不久被提起公诉。李某学到的《刑法》中有这样的内容,如果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部分罪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于是,他向司法机关提供了证实儿子生于1990年9月24日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登记的材料和证言。法院最终发现了李某的破绽,他的儿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李某自己也站在了另一个法庭的被告席上……李某输在知法而不懂法,如果李某不知法,他根本想不到修改儿子的真实年龄这一招。而就在这部《刑法》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有对做伪证者的明确的处罚。而且可以这么说,知道做伪证犯法的人远远多于知道具体不同犯罪年龄有不同处罚的人。李某不可能不知道这条法律,但他爱子心切,以为自己可以瞒天过海,可以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来“保”儿子的平安。懂法,并不仅仅在于背熟几部法规法典,也不在于你的身份是律师、法官还是普通的市民,而更在于搞清知法是为了什么。法的精神是公正,我们提倡大家学法知法,但知法的目的是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绝不是钻法律的空子找自身的便宜,更不是心存侥幸知法犯法。如果想挑战法律的尊严,只能是得不偿失。李某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希望他就此清醒,从头开始。要知法更要懂法,这也是对每个学法者的希望。□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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